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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立案 或面临3年以下刑期

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立案 或面临3年以下刑期 来源: 人民网 发布于:2014-05-14 14:55:56 有0参与评论

      昨天下午,朝阳法院通报已正式受理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业内人士分析,此类案件,法院会在3个月内审结。一旦法院认定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罪成立,他将面临3年以下刑期。

  今年32岁的李代沫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人,在《中国好声音》节目中,翻唱歌曲《我的歌声里》走红。2012年11月28日,李代沫在北京签约做歌手。今年3月18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微博,确认李代沫因吸毒被抓,尿检呈阳性。4月16日,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朝阳区检察院指控,李代沫于今年2至3月间,在其暂住地内,先后多次分别容留28岁的浙江人卢某、33岁的河北人郝某,以及36岁的内蒙古人郑某吸食毒品。后李代沫被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李代沫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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