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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道远:不妨将官员吃空饷定为盗窃罪

沈道远

有网友反映,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王某吃空饷十余年,同时还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领着双份工资。昨日,记者从米脂县纪委了解到,王某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凤凰网6月3日)

何谓吃空饷,说白了就是光拿工资不干活。古人云,“在其位,谋其政”。王某却在其位,而不理其政。不仅不理,还到联通公司干起了兼职。当被问起缘由的时候,官方竟然声称王某家庭困难。事件曝光,纪委介入调查,最后的处理也不过只是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管是领空饷的理由,还是处理结果,都难以让民众信服。

家庭困难就可以领空饷吗?这是什么逻辑?照此推论,难不成生活没有了着落,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抢银行了?官方之所以这样说,大体有两个原因,一是博取舆论同情,占领道德高地,二是转移舆论视线,避重就轻。其实吃空饷和盗窃罪的性质相似,只是碍于法律的不健全,还没有将吃空饷纳入到盗窃罪的范畴罢了。

公职人员的工资是来自财政,而财政收入则是来自百姓的税收,也就是说,工资其实就是百姓的钱。对于老百姓的钱,政府有责任和义务管好“钱袋子”,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可是,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王某居然吃空饷十年,这么长的时间,为何没有人去监管?老百姓的钱就这样轻易的流入了不劳而获者手中,其实也是另一种层面的盗窃。

吃空饷的性质相当恶劣,必须予以严格查处。吃空饷者多是公职人员,占着公职人员的编制,但却没有发挥公职人员该有的作用,更让人气愤的是还拿工资。这些人其实就是公务员队伍中的蛀虫,亟需清除。不少人为了考取公务人员,挤破了脑袋,而吃空饷者却不珍惜自己的工作,这样的反差,民众当然不答应。

王某因为吃空饷被党内严重警告,可是这样的处理,在笔者看来太轻了。一是王某依然还保留着自己的工作;二是王某十多年的空饷,也没有退款的迹象;三是考核王某的领导干部为何不担责;四是财政发工资为何不履行自己的监督权。如果将吃空饷当做盗窃罪论处,写入法律,对于治理吃空饷行为肯定会起到威慑作用。在法律的约束下,就算有心吃空饷者也不得不掂量一下后果,毕竟盗窃罪的处罚已经上升到了刑事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