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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官解决浙冤案

亚心网讯(记者 周国兵)“我们被无罪释放了,谢谢你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我们一定到新疆感谢你。说到这里,电话里传来一阵抽泣的声音。”4月2日,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飚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张高平叔侄两人无罪释放,张高平打来电话感谢他。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我默默地留下了眼泪。”张飚说,这一天终于来了。他相信法律一定能还当事人公平和清白。

感动中发现疑点

2007年7月,在一次巡视时,石河子监狱民警向驻监检察官张飚反映,有一个名叫张高平的服刑人员不服改造,不断提出申诉,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得知这一情况,张飚当即让民警把张高平带到自己的办公室。见到检察官,张高平情绪非常激动,他说:“检察官,我是被冤枉的……”说着到伤心处,张高平泪流满面。

听完张高平的叙述,张飚让他先写一份材料。

没过多久,张飚巡视时又见到了张高平。张高平见到张飚非常激动,满怀希望地把自己写的申诉材料交给他。张飚又向他了解了一些具体情况。

张飚回到单位后,立即向领导汇报。随后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转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材料送走后,很长时间没有回音,但每次他到监狱巡视时,张高平都主动申请要见他,迫不及待地询问申诉情况。

2008年,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在监狱设立了“检察官信箱”,每次在信箱里都有张高平的申诉材料,而张飚每次都耐心地与张高平谈心。

“每次谈话,张高平都说,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一定会给他一个公道的结果。”张飚说,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每次听张高平这么说,都会被感动。

张飚观察到,张高平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服刑人员,见了监狱民警就说自己是冤枉的,但他从来不撒泼和辱骂国家办案机关。

细心找到转机

“每次只要见到我,张高平眼睛里总是露出期盼的眼神,这也激励着我不断把这个工作做好。”张飚说。

有一次,张飚与张高平谈话时,张高平提到,他看到《民主与法制》杂志上刊登了一篇发生在河南的冤案,其中提到了一个叫袁连芳的人,这个人与他的案子的证人同名同姓。

这个信息引起张飚的重视,回到单位,张飚向领导汇报了这一情况,经过领导研究后,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南省浚县人民检察院发函,确认袁连芳是不是同一个人。但最后,反馈回来的信息是没有这个人。可张飚并没有因此放弃,又向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函,这次反馈回来的信息是:袁连芳多次协助公安机关破案,被减刑10个月。

为了核实袁连芳与河南冤案是不是同一个人,张飚调出袁连芳的照片,又找来5张照片一起发往河南省浚县人民检察院比对,其中一张是张飚自己的照片。很快河南方面来电话告知,袁连芳是同一个人。河南那个被冤枉的人说:“烧成灰也能认出袁连芳。”

河南的案件中,怎么会又冒出一个袁连芳?案件变得扑朔迷离。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将这个情况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再次与张高平进行谈话,并做了详细的笔录。后将笔录与调取的判决书对比,发现了三个疑点:袁连芳是其中之一;死者的八个指甲上没有张高平叔侄两人的DNA;张高平当时开的大货车拉了一名少女,进出杭州市两个收费站需要20分钟时间,这其间如果作案至少也需半个小时以上。只要调取两个收费站的收费票据,就可以证明他们没有作案时间。
坚持住等到答复

记者问张飚,作为一个检察官,为什么对张高平的案件如此执著?

张飚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在他七八岁时,邻居家种的西红柿被别人摘了,小伙伴说是他偷的,当大人问他是不是他摘的时,还不会辩解的他特别委屈,感觉自己被冤枉了。如今几十年过去了,这个阴影还在他心里。当他看到张高平痛苦的样子,特别是向他哭诉的时候,眼神中流露出的却是坚信,让他特别感动。

说到这里,张飚忍不住流泪了。

这个案子各方反应很慢,张飚执著地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了五六次,后来给当地高检和高院同时发函。最后一次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电话答复,材料已收到,正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0年年底,张飚退休了。但张飚一直觉得这个案子很蹊跷,而浙江方面又没有回复。但他始终觉得这件事情没结束,心里也一直不踏实。

这其间,张高平的哥哥一直在向他反映情况。张飚鼓励张高平的哥哥说,一定要坚持。张高平的哥哥从新疆到浙江来回跑了很多次,但都没有收获。张飚又把《民主与法制》杂志找到,让张高平的哥哥找北京的律师。没想到律师答应给免费代理。得知这一情况,张飚给律师发了一条短信,把情况介绍了一下,希望能帮助张高平。

2011年12月,律师和上海一家媒体的记者来到了石河子市监狱,见到了张高平,回去以后刊发了报道,引起了浙江有关方面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