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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本质上倒真没有多少区别,都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只是在运用中的作用有不同之处,逮捕人是件严肃的事情,它的条件也是相当的高,当行为人尚不够逮捕条件,而又情况紧急必须对其行为加以限止的情况下,逮捕就无能为力了,拘留就是专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产生的,相对逮捕而言拘留的条件要低的多,老刑诉讼法规定是“罪该逮捕情况紧急”,就够了拘留的条件了,而逮捕的条件确严的离谱,叫“犯罪实事基本查清。”现在刑拘的条件更是要低些而又更加具体。 还得说明刑拘不是逮捕的必经阶段,如果情况不紧急的就不用先行拘留再转逮捕,而可以根据查清的事实径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