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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维权石家庄刑事辩护李宪刚
博文
构建审判新模式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江苏省扬州中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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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扬州未成年人犯罪刑罚情况
图二:扬州未成年人犯罪被告人从业情况
未成年人犯罪牵动着整个社会。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自然也会影响到社会化过程中的未成年人,并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条件因素出现了许多变化。科学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摸清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找准防治对策,不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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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为哪几种人指定律师辩护?
石家庄刑事律师李宪刚电话:13393211062
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律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必须指定的;一种是根据情况可以指定,可以不指定。人民法院应当为以下几种人指定律师进行辩护:
1.具有盲、聋、哑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不需要盲、聋、哑同时具备,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里的盲、聋、哑人是指,盲,必须是双目失明。聋,两只耳朵都听不见声音。哑,不能说话。这些生理上的缺陷,给行为人带来了困难或者障碍,不可能和正常人一样认识问题和识别事物,所以人民法院必须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未成年被告人。就是按公历计算,年龄未满18周岁,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为未成年人正在生长、发育阶段,智力发育还不够完善,社会知识少,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同时,也缺乏依法保护自己诉讼权利的意识。由于未成年人处于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法律这样规定,也是充分保障其权利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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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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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犉本菡┢罪是指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金融票据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我国刑法列举了票据诈骗的五种表现方式,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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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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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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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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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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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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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犘谭ǖ200条之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有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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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犉本菡┢案件,对于单位的罪量要求比单纯的个人犯罪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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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犉涫额较大的标准是: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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