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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几种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除律师外均称为公民代理,事实上所有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为委托代理人。 律师代理是一种有偿的代理行为,能够收费;公民代理只能向当事人收取成本的费用,不能以此为业,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以外的报酬。没有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的人可以以公民的身份担任辩护人。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区访问【中华法律学习网】,上面有很多这方面的知识,相信对你很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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