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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18日电 (周素雅)今日,审计署网站公布移送至2014年5月已办结的35起经济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其中,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政局会计李贞文被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判处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挪用资金在案发前全额退回。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李贞文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青海玉树地震救灾捐款2万元。2012年4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年10月,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判处李贞文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挪用资金在案发前全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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