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持有毒品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如何处罚?
走私制毒物品罪判多少年?
一、什么是走私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持有毒品
林高民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居间人在贩毒人员和购毒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促成毒品交易的,不论居间人是否从中获利,刑法对其行为都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因为,居间人不仅主观上具有帮助他人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也有积极帮助寻找买主的行为,所以对这类居间介绍行为应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处理。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持有毒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
【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发布日期】2012-03-14【生效日期】2013-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 录第一编 总 则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 管 辖第三章 回 避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第五章 证 据第六章 强制措施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持有毒品什么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管辖有几种,法律如何规定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另一个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各级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
二、管辖包含哪几种?管辖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在审判管辖下面,又分普通法院的审判管辖和专门法院的审判管辖等。在理解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的关系时应当注意: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的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都是审判权的具体落实,它们...详细
更多关于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持有毒品 的内容,请查看:涉毒犯罪 频道
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词
林高民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是否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主体合格与否很重要。此类犯罪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多数犯罪主体限于自然人,也有少数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如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等;还有个别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如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词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如何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二、如何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本罪的对象为毒品,即我国刑法第357条所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行为人将假毒品误认为是真毒品而加以收藏、保存,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违反国家毒品管制,实施非法持有的行为,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对象认识错误。
...详细
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词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如何量刑?
一、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