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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课堂到法院 当前青少年犯罪呈现新特点
本报记者陈焱报道 从课堂到法院,站在被告席上,几个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年流下了眼泪。昨天下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内,三起因涉嫌故意伤害、抢劫的少年犯罪案件依次经法院审理当庭判决。记者从该法庭了解到,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尽管防范青少年犯罪已不是一个新话题,但如何操作,业内人士认为:学校和家庭都应适当关注。
身材挺拔的小石(化名)是某中专学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去年年底的一天,他回家发现父亲建筑队里的一名工人跑到家中来讨要工钱,与父母发生争执,于是冲动之下小石动手打了这名工人,造成其轻伤。经法院审理,判定他犯了故意伤害罪,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16岁女生津津(化名)去年因与男生李某发生口角,随后便叫来3名同学替自己“报仇”,将李某带进楼群殴打后抢走人民币50元,并扬言还要进行第二次敲诈。李某回到家与父母商量报案。类似的校园抢劫案发生在第三例案件中,涉案少年被判抢劫罪。
走进法庭,本是同学关系的孩子们突然变成了被告与原告。记者看到,陪同前来听审的家长们也都是一脸尴尬。虽然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因为都发生在校园内外而备受关注。审判长刘鹏向记者介绍近年来少年犯罪呈现出了许多新特点。他说:“首先是犯罪逐渐低龄化。几年前,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还在17岁以上,而今年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只有15.7岁。其次,团伙犯罪案件增多。青少年在学校容易形成‘小团体’,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容易相互影响,形成共同犯罪。第三,暴力抢劫犯罪比例居首。第四,作案方式‘成人化’。青少年犯罪以往多属偶发性,作案前很少进行密谋。而近一年多来,大部分青少年抢劫案作案前均有严密策划、分工。”
反思这些现象,从事了十几年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的刘法官认为:家庭教育最关键。少年犯罪与单亲家庭、家教差、父母法律意识薄弱很有关系,家庭教育成了“易感染部位”,教育方式不当,为青少年成长埋下了隐患。
而记者也从几位孩子口中了解到,虽然学校时不时会有法制教育课,校外聘请的法制校长偶尔也会来学校作报告,但这些教育对孩子真正的触动并不大。喜欢看《今日说法》的小石在班上还是政治课代表,相关“马列”课程考试成绩也都不错,但对于犯法的概念并不十分清楚。津津也认为:学校的很多法制课流于形式,自己没有真正学到法律知识。朝阳区某工业学校教务处李老师认为:为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老师认为: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
怎样避免青少年犯罪成为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学法要从小抓起,各方面教育都不能忽视。
刘副庭长建议:在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设立模拟法庭,组织学生担任法官等,通过对现实案例的模拟开庭审理,让学生更直观地接受法律教育,感受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