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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成功辩护案例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法官收受贿赂、枉法裁判

一、法官收受贿赂、枉法裁判如何处罚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殉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

受贿罪成功辩护案例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因为行贿和受贿行为往往同时完成,且《刑法》对行贿罪和受贿罪都作了处罚,因此人们会惯性的认为,只要有受贿罪必有行贿罪,其实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并非必然对应,行贿罪有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成立行贿罪,不能以是否存在受贿犯罪为前提,而是以刑法的规定为依据。

受贿罪成功辩护案例什么是单位受贿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处罚?

一、什么是单位受贿罪(一)单位受贿罪的概念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单位受贿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本罪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表现上,包含以下两个内容:(1)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2)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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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成功辩护案例行贿罪如何认定,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如何认定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 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二)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则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对象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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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辩护技巧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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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受贿罪辩护技巧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中的委托辩护,刑事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的委托辩护辩护权是指法赋予当事人及其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是为了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论证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现代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1)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之一,刑事诉讼的进行依赖于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职能交互作用,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刑事诉讼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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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辩护技巧指定辩护是什么意思,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一、指定辩护是什么意思指定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该制度在中国起步较晚,与国际公约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诸多国家规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标准差距很大,且任意性指定范围太广,未能充分体现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现代司法理念,现代法制对于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任何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的审判,都必须给予他充分的辩护权,包括保障其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