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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辩护律师】

补充说明

深圳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辩护律师。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新迁地址:深圳市罗湖嘉宾路4018号爵士大厦21楼(新时代酒店)
公交:金威大厦、穿孔桥、人民桥、门诊部;地铁 国贸E出口、老街B出口

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前身为深圳市金融房地产律师事务所,1984年经国家司法部批准成立,是深圳市最早成立的以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为主,刑事、民商法律事务为辅的综合性大型国办律师事务所。1994年9月,本所由国办所改制为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更名为深圳市南洋律师事务所,后改组为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的客户广泛分布在社会各行各业,包括政府机构、社会组织、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外资公司、银行和国内外大中型公司、企业,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房地产、证券、建筑、交通、航空、通讯、互联网络、机械、国内外贸易等.

刑事代理与辩护
处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事务包括: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亲属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的委托,在下列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侦查阶段:】在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后,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服务: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本阶段律师收费标准:2000---6000元)

【起诉阶段:】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服务内容包括: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本阶段律师收费标准:6000--16000元))

【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一审以及二审辩护人,服务内容包括: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和收集证据;出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后工作等。(本阶段律师收费标准:6000--33000元)


***********相关注意事项: 刑事案件委托律师时必须是被拘留的家属 前来委托律师,嫌疑犯的朋友是不能直接委托的。委托时要提供的材料有:与被拘留者相关的户籍证明、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等。
深圳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