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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刑事犯罪构建和谐社会

打击刑事犯罪 构建和谐社会

李光烨

2007年08月20日08:58  来源:人民网

 【字号 】

  提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今乃至整个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题。而刑事犯罪则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与政治稳定,直接阻碍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因此,必须正确认识构建和谐社会与打击刑事犯罪的关系,強化法治作为和谐社会的基础与前提;正确认识犯罪的形势和危害,采取积极而有效的打击防范措施,树立法治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平安有序之环境。

  关键词:构建和谐社会

  刑事犯罪

  打击防范

  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亮点之一。它标志着我们党在执政治国方略和认识上的深化,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的新贡献。在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全党作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第一次完整提出和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论断。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和谐社会这一定义可以看出,民主法治与安定有序涵盖了概念的基本含义,两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只有加强民主法治,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其中,法治是保障,其目的与任务之一就是打击刑事犯罪,这是稳定社会与和谐社会的根本前提和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尤其是严厉打击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安全利益的各种刑事犯罪,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从而促进、实现、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刑事犯罪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众所周知,刑事犯罪就是触犯我国《刑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并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是对国家、集体与公民的直接危害,其结果必然会阻碍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为此,务必对两者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对和谐社会的认识。

  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就是说,和谐不是指完全同一,而是指事物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它是千百年来人类最珍贵的精神价值,也是最完美的状态。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人们一直在追求社会平等、安定、和谐的理想境界。中华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对我们处理当代国际、国内事务具有重要的价值。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创造性地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与我们党治国理政追求的完美结合,其内涵十分丰富和深刻。2006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所作的又一次重要讲话,为我们深刻理解与把握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指明了方向。笔者认为,和谐社会至少包含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营造稳定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秩序的保证。只有通过法治,才能建立起和维护好阶级统治秩序、社会生活、生产和交换秩序以及权力运行等社会领域的秩序,整个社会才能各守其分、循分服职,各得其所,和谐一致,持续稳定发展,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个人和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自身人格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进。因此,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前提,但一个法治的社会还不等于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说,法治是和谐的第一步,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第二、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的社会。

  民主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最佳关系。我们所要建设的一个和谐的社会,必须是各种社会关系协调好,公民与政府透明程度较高的社会,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形式,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

  第三、和谐社会是一个宽容互助的社会。

  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一种宽容的氛围和精神,要容忍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存在,善于尊重别人的不同选择,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

  一个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各种政治与经济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合理而平等的分配,这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只有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一个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才能实现。

  第五、和谐社会是一个诚信友好的社会。

  诚信友好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基础。没有诚信,友好无从谈起,也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团结。因此,全社会只有互帮互助,诚实信用,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

  第六、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

  所谓活力,就是一个国家的自力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并转化成推动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生产力。

  第七、和谐社会是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

  和谐社会必须是安定的社会,即社会的平安、稳定,既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团结,又包括个人心理的平和;同样,和谐社会必须是有序的社会,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有章可循,这就要求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第八、和谐社会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

  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用牺牲自然环境、破坏自然环境换取经济利益的办法,会毁掉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反过来也就会遭到自然界的惩罚而付出难以估量的代价,这一教训是极为深刻的。因此,只有生产、生活、生态三方面的协调统一,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

  概括地讲,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法治,其内涵包括法律、民主、公平与正义;和谐社会的表现是人们生活的安定(安全)有序,诚信、友爱、富裕,充满活力,心情舒畅;和谐社会的境界,是人与自然的融为一体,和睦相处,协调生存与发展。这才是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境界。

  (二)刑事犯罪直接危害社会稳定,是对社会安定有序的直接侵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阻碍性的不利影响

  社会有序是社会安定的前提。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最重要的就是要靠法治。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也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各种犯罪现象始终不同程度地存在,也同样不同程度地危害着整个社会的安定。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要发展,人民要安居乐业,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打击犯罪,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政治稳定,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安定有序。从全球范围看,根据1990年2月联合国预防和控制犯罪委员会的一项报告表明,过去10年间,全世界的犯罪数平均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超出了人口平均增长速度,也超出了许多国家和地区控制犯罪的能力,各国为控制犯罪投入的成本越来越大,特别是在亚洲和南美洲以至发达国家,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统计,1963年至于983年的20年间,美国死于暴力犯罪的人数达到44万人,超过了美国于第二世界期间在各国战场上死亡人数的总和。还有美国每年有200万以上不满18岁的少年被捕,仅由少年犯罪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0亿美元,折合达80多亿人民币。这对于我们中国,不能不说是一个天文的数字。可见犯罪的危害之大。

  就广西靖西县近几年来的情况而言,1995年至1999年的5年间,全县刑事犯罪总案为1751起,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间,刑事犯罪总案就达2606起,比前5年上升了48.8%,平均以每年9.76%的速度递增。其中,杀人、抢劫等特大案件攀升幅度较大,前5年,全县此类案件总数为690起,而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间就上升到1467起,上升幅度达112.6%,平均以每年22.52%的速度递增,已对本县的和谐发展产生着负面影响。如2004年6月22日,靖西县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件,一个七岁的男孩被其姑丈周某绑架后杀害。该恶性案件对中越边境地区的社会安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庆幸的是该县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有力的侦破工作,于案发三天后即破获此案,及时消除了不利影响。

  (三)打击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的直接而有效的手段

  1.从维护国家政权的高度来认识打击犯罪的极端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现阶段各种刑事犯罪总体继续呈上升势头,而且一些刑事犯罪如黑恶犯罪势力等等已凸显出危害我国基层政权的性质,面对这样严峻的现实,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和保政权的高度,清醒认识,吸取教训,沉着应对,战而胜之。我国成立初期,曾出现过短暂的犯罪高峰,各种破坏活动十分猖獗,刑事犯罪形势极为严重,明显带有我国新的社会变换和新旧政权更替的特点,当时,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全国性开展的刑事犯罪打击工作曾发挥过至关重要的作用。到了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全国不少地方发生了严重饥荒,由此引发的盗窃和抢劫案件也急骤上升,全国刑事总案上升的幅度较大。随着国民经济状况的好转,第一次犯罪高峰很快消退下去。“文化大革命”以后,打、砸、抢等各种刑事犯罪给党和民族带来了严重的灾难,也给我国社会、经济、文化、教育、道德和法制等各个方面造成了严重破坏。为此,我国自1983年8月至1987年1月开展了建国后的第一次严打斗争,及时遏止了犯罪的发展,为改革的顺利起步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1996年4月,我国又开展的第二次严打斗争,为保障社会转型期的治安稳定奠定了基础,也为确保香港回归前夕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

  2.实行打防并举,加强防范工作,更有效地控制犯罪。

  打击犯罪固然是控制犯罪的有力手段,然而由于犯罪问题和原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预防犯罪工作的极其重要性,其实质上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工作。可以说,打击是治标,防范是治本,两者必须实行并举,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同样,相对于防范而言,打击犯罪有明确的工作主体,其依据国家刑事法律使用的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手段,对犯罪具有惩罚和震慑作用。由此可见,只有实行打防并举,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

  (四)社会的和谐发展必将从根本上削减产生和诱发犯罪的各种因素,提高全社会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能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的和谐程度不断提高,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将更为健全,公民遵纪守法的意识将进一步增强,公民之间合作宽容、团结互助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人们更加注重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社会分配更趋合理,司法的公正性更有保障等等和谐因素的建立,对减少犯罪的产生必将发挥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二、现阶段犯罪的社会表现、原因及其特点

  (一)刑事犯罪的现状。1.犯罪数量不断上升。以广西靖西县为例,2000年的刑事总案为386起,与2004年的总案629起相比,刑事总案就上升了63%,上升幅度很大。

  2.杀人、伤害致人死亡等暴力犯罪也不断增多,犯罪的手段也极其残忍,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一些地方黑恶势力比较猖獗,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城乡社会治安秩序。

  4.抢劫、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辆等侵财性案件更为突出,严重地影响着社会安定。

  5.团伙犯罪、流窜犯罪和青少年犯罪案件居高不下,农村劣迹人员进入城市进行犯罪的情况更令人担忧。

  6.随着经济建设和交通网络建设的加快发展,犯罪分子跨地区作案的犯罪活动也在明显增多。

  7.边境地区与内地的涉毒涉枪犯罪有增无减,因吸毒进行犯罪的情况明显上升。

  8.金融等经济领域犯罪和职务犯罪日趋增多,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

  (二)、导致犯罪的原因。

  众所周知,导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从政治因素看,西方敌对势力忘我之心不死,企图颠覆和破坏的活动始终没有停止过。同时,民族分裂势力和包括法轮功在内的宗教势力也从未甘心他们的失败,打着民族与宗教的旗号和我们进行长期较量,只要一有风吹草动,他们都会卷土重来;二是从经济因素看,随着市场经济机制作用的日益发挥,竞争和追求利益的属性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会催化着人们的物质欲望,不可避免地刺激一部分人为追求欲望而以非法手段获取利益。此外,市场经济体制也是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因素造成的漏洞,也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三是从文化因素看,不良的文化也滋生犯罪的温床,如西方的不良文化势必导致社会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的紊乱和人们的行为失去准则,进而导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失调,从而必然导致社会矛盾和犯罪的发生;四是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人员以及新就业人员的增多,也将进一步增加社会的不稳定性,他们的利益一旦被侵害或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在这些人群中就容易滋生和发生犯罪;五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贫富收入差距的增大而产生的新社会阶层将产生隐患。

  (三)、犯罪的特点。

  1.跨国界、跨地区犯罪将增多,犯罪国际化趋势的凸显,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将以新的方式出现。过去,敌对势力往往通过杀人、投毒、爆炸等手段窃取情报,通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等暴力形式,企图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而现在,那些敌对势力将利用更高科技的间接手段,采用经济控制、文化渗透等更隐蔽的形式实施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犯罪。

  2.犯罪的暴力化倾向更加明显,恶性程度也不断加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比例构成将发生变化:一是传统的命案呈小幅度上升,以劫财为目的和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也逐步增大;二是涉枪涉爆的暴力犯罪有增无减,不断升级,使整个社会都会感到暴力的威胁,极大挫伤了社会的安全度;三是劫持、绑架人质和恐吓敲诈勒索案件也逐步增多;四是性犯罪更趋复杂,变态性犯罪和青少年暴力性犯罪也会增多,少数未成年人甚至参与吸毒、赌博、和敲诈,犯罪年龄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手段成人化现象严重等等。

  3.黑恶势力犯罪将更隐蔽地存在,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犯罪之一。一方面,境外黑恶势力组织入境渗透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特别是港、澳、台、日等黑社会组织,正不断地通过沿海地区千方百计地向国内渗透延伸,不择手段地从中寻找保护伞或代言人;另一方面,境内与境外黑恶势力还会相互勾结,犯罪的形式也由目前的开设地下赌场、组织卖淫和暴力讨债向武装走私贩毒贩枪、组织偷渡以及跨国绑架等新的犯罪形式延伸,形成国际化黑恶势力犯罪网络;更为严重的是,境内外黑恶势力还会不择手段收银剑财,扩大经济势力范围,侵害地方乃至国家的经济正常运行,危及国家的国民经济建设。

  4.毒品犯罪的危害日益加大,日趋严重。一是毒品消费市场呈扩大趋势,吸毒人员结构复杂,多数呈低龄化趋势,吸毒者犯罪已成为影响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的主要因素;二是毒品呈出境入境双向发展,过境与运输方法不断翻新,吞吐能力逐步增强;三是毒品跨国、跨世纪贩运,有组织犯罪更加凸现;四是贩毒集团的背景复杂,不顾一切后果的对抗性加剧;五是东南亚沿海制贩毒犯罪不断潜入,毒品恐怖组织遍及全球,犯罪面广,吸毒者进行抢劫、洗钱、绑架人质等犯罪的问题更为突出。

  5.职务犯罪和金融犯罪比例上升,特别是以金融诈骗犯罪为代表的经济犯罪的影响将越来越大,甚至还会引发非物质的危害后果。

  6.利用高科技犯罪案件将呈上升趋势。如利用网络赌博、电子商务诈骗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问题,将不可避免地带来网络安全问题,这种网络犯罪,给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7.有犯罪前科人员重新犯罪日益增多,并与社会上的劣迹人员结伙进行物欲型犯罪,严重地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8.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行业的商业贿赂职务犯罪,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污染投资环境,也败坏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直接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据《现代快报》报道,南京市一副市长2006年6月14日感叹说,商业贿赂在某些领域、部门、行业表现比较突出,他特别举出了自己的切身经历为例,“现在都在喊看病贵,为什么药价到老百姓手里就翻了几番!拿我自己来说,几年前在镇江看个感冒就花了4000多!”

  显然,商业贿赂就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无不与一些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着密切关系。根据公安部2006年6月份统计:200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立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犯罪案件2529起,立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件564起。

  三、坚持打防两手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平安稳定环境

  勿庸置疑,要构建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群体与群体、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需要有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而要创造这样一个社会环境,就必须坚持打防两手抓,把打击犯罪和防控犯罪作为一项坚持不懈的工作来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昭示我们,在打击犯罪问题上,我们要在稳准狠地保持严打态势的同时,不能单纯一味地追求司法效益,更要追求各种刑事政策的社会效益;不仅要追求严打斗争的短期效应,更要积极构建科学的防控体系,实现打防双促进的长效机制。只有坚持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道路,用和谐的措施和手段来应对各种犯罪,即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两手都要硬,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和防控犯罪,实现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必须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适时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及时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

  打击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犯罪的主力军,要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把各项严打斗争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中去,始终不渝地把集中打击、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打击紧密地结合起来。当前,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入室盗窃、盗抢车辆等侵财性犯罪,及时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严重经济犯罪,加强公检法司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各种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切实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实效。一是要建立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各级公安机关的各级情报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一定时间和范围内的犯罪信息要准确收集,及时传递和共享,掌握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为开展打击犯罪行动及时提供信息支撑和决策依据;二是要完善工作决策部署机制。要充分利用收集的治安信息,及时组织进行分析研究,明确一个时期、一定范围内突出的犯罪和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地部署打击重点和打击方式,统筹调配警力和群防群治力量,组织实施严打工作方案,确保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严格执行刑事政策执行机制,处理好依法与从重从快和从

  (二)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

  坚持严打是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的重要举措,但是犯罪也是可以有效预防的,必须克服和纠正“重打轻防”的错误倾向,实行打防并举。而预防犯罪,最根本的就是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力量,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宣传和教育等多种手段,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切实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防控犯罪体系,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处理好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当前,应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防范工作:一是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公民的民主法制教育,特别是要紧密联系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在全社会中树立和弘扬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引导人们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提高公民自我遵纪守法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防控能力。

  (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只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才能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因此,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从2006年5月份开始,按照中央政法 委的部署,在政法队伍中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引导广大民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总之,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胡锦涛同志指出: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因此,我们必须以党的十六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有效预防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与发展,为构建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平安有序之环境。参考文献:

  (1)《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参考资料》,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广西理论动态》编辑部出版;

  (2)全国干部学习读本《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人民出版社出版;

  (3)胡锦涛、曾庆红同志在省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2005年2月19日;

  (4) 罗干同志2006年4月11日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讲话(讲话稿)。(作者工作单位:广西百色市靖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13977668558 邮编:53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