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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原创)青少年犯罪动机及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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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原创)青少年犯罪动机及行为特征 (2011-02-25 13:53:25)
标签: 青少年犯罪 犯罪心理动机 青少年犯罪特征 王英律师 青少年犯罪预防 杂谈
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是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而且是关乎民生的迫在眉睫的大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问题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已引起各国法学家的普遍关注。本律师近期代理多起青少年犯罪案件,结合从业近二十年的律师实务经验,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对其犯罪动机和犯罪行为特征做了详细的归纳和专门的研究,现述之,求赐教。
第一、不成熟的思想和家庭教育的偏失,导致青少年犯罪动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虚荣心动机
逞强好胜,自我显示产生违法犯罪动机,是违法犯罪青少年所特有的。这种动机发生在打架斗欧、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方面,也发生在盗窃、抢劫、诈骗、流氓活动方面,甚至发生在与政法公安机关的对抗方面,如有的以进监狱、看守所的次数作为闯荡江湖的资本,越多越感到“光荣”、“了不起”,越多越有资格做“老大”等等。
(2)、好-奇心动机
所谓好奇心,是指个体遇到新奇的事物或处在新的外界条件下促使个体产生注意、操弄等行为的一种内在力量。好奇心是人类一种天然本性和需要。但有些青少年由于外界不良因素影响,由于自身存在不良因素,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而产生违法犯罪动机。如看了黄色或具有不健康内容的书刊、电影、录象,或听了敌台广播,有的青少年想亲身尝试,从而进行流氓、强奸、与敌挂钩等犯罪活动。也有的青少年出于好奇而进行偷窃、吸毒或放火等违法活动的。
(3)戏虐动机
这种“恶作剧”的动机是在精神空虚、百无聊赖时,为了追求刺激而产生的。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处在只有少量感觉输入的单调环境下容易产生厌烦情绪,以至引起追求刺激的需要。碰上一个道德水平低下,精神生活贫乏的青年,就会产生戏虐动机。“恶作剧”的不良行为产生的后果,最终会酿成违法犯罪的结果。如累犯石某,酗酒后,将啤酒瓶扔向一辆飞驰的的士,以此作乐,造成一死二伤的严重后果,严重防碍了公共秩序的安全。此种不顾后果的违法行为,正是出于戏虐动机。
(4)恐惧动机
恐惧动机是在青少年作出了不良行为,被他人知道或揭发时,为了摆脱威胁而产生的。它在违法青少年身上,常表现为第二动机。而且,这种动机有明显的情景性,社会危害性更加严重。
以上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常见动机,具体到某个犯罪青少年身上,驱使他走向违法犯罪的可能是一种动机,也可能是两种以上的动机,有的是由于某种动机的驱使而进行多种犯罪活动。
第二、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动机特征:
(1)、与成年犯罪相比,违法犯罪青少年动机具有很大情景性,很容易为诱因所驱使,给人以突发性强,动机简单模糊,很少预谋的感觉。常常因为不入耳的话,一件不顺心的事,一个看不惯的举动,一个极为单纯的欲望而导致异乎寻常的犯罪。
(2)违法犯罪青少年的非法需要往往不只一种,因而产生多种多样的违法犯罪动机,导致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打架、偷窃、抢劫、流氓、强奸、诈骗,可谓“五毒具全”、“无药可救”。
(3)在实施某种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动机很容易发生变化。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很容易产生新的违法犯罪动机,甚至向恶性转化。如:有的青少年犯在作案(如偷窃、抢劫、强奸)过程中,遇到事主的呼喊搏斗时,便产生了惟恐被抓获或被伤害的恐怖感,由于防卫机制的作用,便迅速产生了第二犯罪动机,把事主杀害。为了不被公安机关查获,又很快产生了第三犯罪动机,毁尸灭迹。有的犯罪青少年在偷窃、抢劫后强奸,然后杀人,也属于这一类的动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