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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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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

笔者 刘天军 主题数:252  回复数: 0  积分:756 

城市 广东-深圳

内容
一、事务所简介
广东众多律师事务所是由在深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发起,并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提供民事、刑事、经济、公司法务等全方位法律服务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已经或即将吸纳了深圳律师界的精英型、专家型、学者型律师加盟,竭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天军主任律师
手机:13026615639 、  18927453981
办公:0755-83539135、83539892          传  真:0755-8353913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西座22D(联合广场对面),邮编:518033。
三、私分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
(一)构成要件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税金、罚没财物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及国家财产所有权,即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私分的对象必须是国有资产,如应当上缴国家的税金、罚没财产或者是国家专项拨款、补贴,国家给予国有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性贷款、生产性资金、固定资产等。
   2.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团体违反国家对上缴罚没财物或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4.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依法应上缴的税金、罚没财物或其他国有资产而予以集体私分。
    立案标准: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二)量刑标准
处罚标准:
    犯本罪的(累计10万元以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对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构成犯罪,一般分得国有资产的职工不构成犯罪。
    (2)从数额上,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只有数额达到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否则,只能作为一般违法、违纪行为看待。
    (3)对于一般滥发奖金实物的行为,只应视为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行为。
    (4)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国有资产,私分非国有资产的不可能构成本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定:私分国有资产罪侵犯的只是国有资产,贪污罪的对象则是公共财物。私分国有资产罪是行为人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给个人,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主要是行为人以外的群体,行为人据为己有的数额在私分总额中所占比例不大;贪污罪是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采用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私分国有资产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对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负有主管和直按责任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是将公共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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