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挪用公款罪 >

挪用公款归还个人欠款行为性质的认定

    实践中经常发生挪用公款归还个人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欠款(如赌博欠款)的现象,如果对于这一现象一概认定为一般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要求以“数额较大”和“超过三个月”为必要要件,就会放纵此类行为。因此,挪用公款归还个人欠款的,应当根据产生欠款的原因,分别认定属于挪用公款的何种情况。归还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产生的欠款,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