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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和处罚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是构成本罪的关键。这里须符合两点:其一,集资必须是非法的,即必须是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其二,集资具有诈骗的性质,即采取虚构资金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等手段,骗取公众的集资款,说到底就是以集资之名,行诈骗之实。
2、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这是区分集资诈骗与集资纠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构成本罪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有关司法解释,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4、自然人犯本罪的,分四个幅度处罚:(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三个幅度处罚:(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