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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朋友开房聚众吸毒 被判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秭归小伙出于义气为朋友开房,谁知这群朋友竟在房间吸食起了麻古,当场被民警查获。9日,这名小伙被西陵区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闫某,秭归人,28岁。今年3月5日,他的一群朋友来宜昌玩,在宜昌打工的闫某为了义气,出钱在解放路一酒店开房供朋友们休息。四个人在房间里闲来无事,一朋友李某提议要吸食麻古,其中一人拿着微信摇了一个卖麻古的网友,和对方约好后,大约凌晨时分,李某出去将麻古取了回来,然后在房间内好饿朋友一起吸食。

案发后,闫某交代,这帮朋友在吸食麻古时也邀请了自己一起吸食,他拒绝了,但碍于情面也不便阻拦,就躺在一边睡觉。次日下午,警方在走访调查时,发现了四人吸食毒品的情况,便将四人抓获。经检测,李某等人尿液中的甲基安非他明检测均呈阳性,闫某为阴性。

法院审理认为,闫某为他人提供场所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