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合同诈骗罪 >

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2013年调整


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立案标准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

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2013年调整

林高民律师


林高民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区分诈骗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在于如何界定诈骗罪与借贷纠纷的界限。以借贷为名进行诈骗往往是编造虚假的困难事实,骗取他人同情与信任。但也应注意,有的借用人虽有不诚实之处,并不能证明是诈骗,如夸大还款能力,实际上到期不能归还,但不赖账并积极争取归还的,不能视为诈骗。

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2013年调整什么叫诈骗罪,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诈骗罪判几年?

一、什么叫诈骗罪(一)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一)罪与非罪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详细

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2013年调整什么是集资诈骗罪,一般是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的?

一、什么是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实践中一般是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

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详细

更多关于 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2013年调整 的内容,请查看:诈骗犯罪 频道

辽宁省诈骗罪量刑

林高民律师


林高民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违法所得的财物和违禁品,是否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例如,抢劫或者盗窃赃物、赌资等,是否构成抢劫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且违法所得的财物应没收归公或发还被害人。这些行为的本质仍是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的。

辽宁省诈骗罪量刑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一、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根据该规定,构成贷款诈骗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为了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的急需,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说了假话,使用...详细

辽宁省诈骗罪量刑诈骗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犯诈骗罪要判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