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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旁听感想
经协会外联部多番与情愿去人民法院交涉,于2010年5月7日组织会员及部分09级法学班同学至法院旁听。
本案案情较为简单,属一起故意伤害案。案情为被告人罗明汉(音译)因借高利贷被逼债,遭到原告等人击打﹑推搡,致使被告人使用啤酒瓶击伤原告刘建民(轻伤甲级)。而本次旁听的重点在于为模拟法庭收集信息。
以下为本次开庭的程序:
⑴法警将被告人带进法庭,陪审团﹑公诉人等已到场,法官宣布开庭;
⑵由法官陈述被告人个人信息,包括犯罪前科;
⑶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⑷法官询问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是否遵循被告人认罪程序审理;
⑸公诉人对被告进行讯问;
⑹公诉人出示相关证据;
⑺法警由法官处取被告人因故意杀人而判无期徒刑的判决书交由公诉人;
⑻法官询问被告人意见;
⑼进行法庭辩论。公诉人从三方面:①证据充分;②考虑其社会危害性;③量刑建议。
⑽被告进行辩护,其间有陪审团询问;
⑾被告关于赔偿事的意见,对司法鉴定产生争执;
⑿法官宣布休庭。
整个程序走下来,大约用了一个半小时,自然有证人未到场,被告人未请代理人等缘由减短了开庭时间。但本次旁听对模拟法庭的帮助还是不少的。
首先是人员的安排问题。常清学长要求是需要二、三个人参加角色扮演,最急切的是要组织好人手,责任落实到人。
其次是台词设计问题。考虑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有讯问笔录,所以必须组织人手写好台词。
另外还有一些细节的东西要做,比如教室申请,排练次数,宣传报道,组织动员等工作。
本次旁听活动也出现了一些组织上的失误。首当其冲的是本班旁听人员的确定没有做好,这也是因为我个人通知不到位吧,招致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一点以后要特别注意。此外,本次活动没有社联记者的跟踪报道及因相机问题没有留影,而致未留下材料。这些都要特别注意。
谭和斌
20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