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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违反程序异地刑事拘留两名男子(图)
临颍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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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在郑州市工作的两名男子,被漯河市临颍县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的罪名,悄悄地带到临颍县异地刑事拘留。两名男子在被刑拘前没有经过有管辖权的郑州市公安机关的任何调查,而且临颍县检察院反贪局在带走二人时,也并未征得郑州警方的同意,带到临颍县后便移交到当地公安机关刑拘。那么其间到底存在什么隐情?接到有关情况反映后,记者针对该事进行了深入调查——
-记者 田霖 刘松华/文·图
市民温梦霞:丈夫无辜被刑拘
12月10日,郑州市民温梦霞向本报反映说,自己的丈夫宋祥君被临颍县检察院强行从郑州带走,并以涉嫌妨碍公务罪被临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她说,自己对此非常不理解。
据温梦霞说,12月8日上午,丈夫告诉她, 临颍县检察院反贪局的人在畜牧路文馨小区抓其单位的一个同事,他去看一下是怎么回事,然后就走了,没想到这一去就再没回家。直到第二天凌晨,她才知道自己的丈夫宋祥君和另外一个同事被临颍县检察院关在了郑州市北林路派出所内。经询问她才知道,12月8日临颍县检察院的数名人员在文馨小区拘传一个三年前涉嫌挪用公款,并已于两年前被取保候审的宋某,也就是她丈夫的同事。后来,检察院的人没有抓住宋某,就称围观的多名人员妨碍公务,当即进行抓捕,并把其丈夫及另外一名洛阳籍的男子戴上手铐,抓到北林路派出所。
温女士告诉记者,12月8日夜,她闻讯赶到北林路派出所时,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就安慰她,郑州的公安机关没有调查取证之前还不能确定是否构成妨碍公务。于是,她和另外一名同事的家属就回家了。没想到,第二天她们从派出所和临颍县了解到,自己的丈夫和另外一名同事,已经于当天凌晨2时许,在没有经派出所同意和未依法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临颍县检察院反贪局的人强行带到了临颍。并于9日上午被临颍县公安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
临颍县公安局:检察院有权立案拘人
12月12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临颍县公安局,该公安局法制科的齐主任说,对于这件事情他也听说了,了解其间的大概情况。
在说到该局把两人刑事拘留的调查取证问题时,齐主任说,两人被检察院移交到该局时是9日上午,当时情况比较紧急,他们也只能按紧急情况处理,先进行刑事拘留,把人控制。
齐主任称,如果他们的做法有什么不妥的话,他们可以移交到案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即郑州市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当记者询问,人已经刑事拘留4天了,他们是否与郑州市公安机关联系时,齐主任说,他也不清楚,这事应该与该局主管刑侦的宋副局长联系。记者随后拨打了宋副局长的电话,结果宋副局长均以正在忙着案件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12月13日下午1时50分,记者再次拨打了宋副局长的电话。宋副局长说,是临颍县检察院要求他们立案的,临颍县检察院有权力要求他们立案拘人。而且两人确实阻碍了检察院的执法,所以他们才对两人刑事拘留。当记者询问,他们是否到案发所在地的郑州进行调查取证和该案是否属于他们管辖时,宋副局长则没有回答。
临颍县反贪局:我们走的是合法程序
12月12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临颍县检察院反贪局对该局的巩亚峰局长进行了采访。记者的录音记录显示,巩亚峰在接受采访时称:“我们不但要把他们刑事拘留,还要把他们逮捕判刑呢,不但要戴上手铐,还要戴上脚镣呢!”并说两人的行为是典型的阻碍检察院的公务,严重的暴力抗法,应该在省内树立典型。巩亚峰称,他们完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合法程序,并称两人是宋书萍案件的从犯,他们完全有理由处理。随后,巩亚峰告诉记者他不能说得太多,再说就泄露机密了,然后便以即将下班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事件发生当天前来郑州办案的临颍县检察院反贪局的吴副局长在接受记者询问时,称两人阻碍了执行公务,而且抓人时也是郑州警方抓的,当时只是借用了他们的车。当记者询问其将两人从郑州带往临颍是否有两份手续,是否经过郑州警方的同意时,吴副局长则一直没有正面回答,称自己有事,随即离开。
北林路派出所:他们偷偷把人带走
12月12日下午,记者前往当时主办该事件的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北林路派出所采访了当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