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事诉讼法 >

缴经营保证金防跑路 小额诉讼程序助维权

  上一篇 下一篇

一中院调研报告建言规避预付款消费风险 缴经营保证金防跑路 小额诉讼程序助维权 2014年7月23日   11:11-社会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陈琼珂

  本报记者 陈琼珂

    记者发现,易思教育官网上的信息更新时间停留在去年11月。“2012年至今,全市80所学校为14000名学校教师、家长、学生提供培训、咨询服务。”就是这样一个曾经让人觉得信得过的教育培训机构,最终还是走到了“人去楼空”的境地。

    承办法官表示,像易思教育这样的培训机构因运营发生亏损而关门停业,随后引发退费、欠薪等群体性诉讼并非个案。在婚庆典礼、美容美发等领域,卷款跑路的情况也时有耳闻。这些案例有一个共同点,即都属于预付式消费行为。

    上海一中院的调研报告建议,应明确预付式消费经营者的资质条件。同时,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检查监督,对违规的经营者依法查处。

    “建议引入经营保证金制度,以防卷款跑路后消费者权益受损。”上海一中院法官刘江建议,应要求预付式消费经营者按预付消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缴存经营保证金。此外,调研显示消费者遇到商家跑路大多选择自认倒霉。“这与维权渠道不畅、司法救济成本太高不无关系。”刘江认为,预付式消费的标的额不大,应优先考虑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让消费者维权省时省力。

    而在法律护航上,昨天首次提交审议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拟通过明确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签订书面合同和限定单笔预付款额度,来积极引导消费者关注风险。这些规定的出台实施,将有助于消费者规避预付款消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