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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办案流程期限(检察院自侦案件)
执行
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时限
(日)
依据
批准
机关
检察
机关
拘留
一般情况
10
检规
83条
检察
机关
特殊情况
延长1-4
逮捕
已拘留的,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7
未被拘留的,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一般情况
15
检规
109条
重大复杂
20
预审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
二个月
检规
221条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以延长
一个月
上级
检院
在221条规定的期限满不能终结的下列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延长
二个月
检规
222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222条规定的期限满不能终结的
再延长
二个月
检规
223条
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
重新计算
检规
228条
检察
机关
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检报批延期审理
无期限
检规
227条
全国人大常委
审查
起诉
对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
一个月
检规
272条
检察
机关
重大复杂的案件延长
15
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
重新计算
补侦
第一次补充侦查
一个月
检规
268条
审查
起诉
第一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检察院
一般情况
一个月
延长期限
15
补侦
第二次补充侦查
一个月
审查
起诉
第二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检察院
一般情况
一个月
延长期限
15
延期
审理
建议延期审理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
一个月
检规
349条
人民
法院
说明:1、本表所称“检规”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2、以月计算的期限,指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某日为一个月,如本月1日收案至下一个月1日、本月最后一日至下一个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的审理期限;半月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