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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涉嫌犯强奸罪“开房校长”被公诉

  24日,海南“6幼女开房案”中的两名主犯以涉嫌犯强奸罪被移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发生一起当地小学校长陈在鹏和房管局工作人员冯小松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的事件。5月15日,万宁市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记者从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陈在鹏、冯小松涉嫌犯罪案件,万宁市公安局已侦查终结,以涉嫌犯强奸罪移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个案件由于性质和影响极端恶劣,近期引起了广泛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是以强奸罪对两名嫌疑人提起了公诉,但在此之前,两人是以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准逮捕的。

  解读

  强奸罪最高可判死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按照法律的规定,猥亵罪从犯罪过程来讲,应该不涉及到被害人的性权利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猥亵罪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对来讲应该说属于轻罪。

  而强奸罪法律规定就是一个重罪,尤其是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而且还要从重处罚,这个从重处罚指的是奸淫幼女的强奸罪,按照法律规定,是从10年有期徒刑开始考虑,最高到死刑。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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