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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量刑标准】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与量刑

  【受贿罪量刑标准】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与量刑

  一、释义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立案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 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 强行索取财物的;

  (3)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单位受贿罪的追只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除此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法人单位,均不具有本罪的主体资格。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法人单位具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故意。

  四、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

  (1)个人受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单位受贿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个人受贿罪中,行为人索取他人财物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要要件,而在单位受贿罪中,不论是索取他人财物还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均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

  (3)个人受贿罪不以情节严重为要件,但单位受贿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要件,单位情节较轻的受贿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

  (4)个人受贿罪是将索取或非法收受的他人财物归个人所有,单位受贿罪是将贿赂收归本单位占有。

  六、办理单位受贿罪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法规

  1.刑法第387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1999年9月16日 高检发释字【199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