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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xx合同诈骗罪一案辩护词

作者:  时间:2013-12-16  浏览量 0  评论 0     

 

审判长、审判员:

 一、关于被告人杨XX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意见

(三)被告人杨XX系初次犯罪,主观恶性不大。

的主观恶性不大,应当予以挽救。

(四)被告人杨XX认罪态度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能够认清自己所犯罪行,态度较好,并能够把自己的行为如实供述出来,配合办案机关及早查清本案事实。

(五)被告人杨XX犯罪后积极退赔,真心悔罪,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六)被告人杨XX愿意积极交纳罚金,以减轻自己的罪行。

 二、关于被告人杨XX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量刑建议

(一)从法律角度讲,被告人杨XX符合宣告缓刑的具体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本案中,被告人杨XX进行合同诈骗犯罪,数额仅十三万元左右,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属于数额较大,应在三年以下量刑。因此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被告人杨XX符合宣告缓刑的具体规定,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首先,被告人杨XX犯罪情节简单,主观恶性较小。

平账而离开佛山,与长期预谋、精心设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有所区别。

其次,被告人杨XX悔罪表现真诚,真心认罪服法。

本案被告人杨XX自归案后悔罪表现良好,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的危害,并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向被害人退赔,还愿意接受法庭对其判处的罚金。被告人杨XX的行为已经体现出其真心认罪伏法,愿意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

最后,被告人杨XX人身危险性小,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

本案被告人杨XX在本案之前,其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更没有触犯过刑法。本次由于错误的认为等因素而触犯刑法,理应受到刑法的制裁。但是,被告人杨XX人身危险性不大,考虑其具体情况,如果对其宣告缓刑,其肯定不会再次危害社会,反而会怀着感恩的心理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并且杨XX还有2个年幼的女儿及年老的父母需要照顾,而其本人是其家庭的主要经济创造者,在赔偿受害人王XX的损害之后,已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如果杨XX还继续收监执行,那么对于杨XX的整个家庭将是灭顶之灾。

犯有合同诈骗罪的同时,能够对其适用缓刑,给被告人杨XX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