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诈骗罪 >
需要刑事辩护律师给予我诈骗罪辩护。
本人原在一家私营企业任职,曾利用职务之便,伪造采购合同和报销凭证(并非发票),在原单位三到四年的时间里数次(至少有十五次)超额报销,不法所得约50万元。非法所得完全存入银行,没有丝毫挥霍。目前有自首的打算,并已将非法所得连同孳息全额归还原单位,并主动付出了经济赔偿金20万元(个人正当收入,虽然原单位目前还不知情,但为了减轻罪罚我情愿先期支付),已汇入原单位账户。
我的问题是,我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如果是诈骗罪,基于我自首和在案发前主动全额(甚至超额)还款的表现检察机关是否可以对我免于起诉?退一万步讲,我自首后,原单位仍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我要被判多少年监禁?
如果基于上述情况,我还不能避免坐牢的话,除了请个好律师外,我还要怎么做才能避免坐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