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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数字报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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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检察院启动律师介入程序 促成一起刑事案件和解
《河北日报》(2014年8月11日) 12版
□贾文清 王玉霞
一起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由于检察机关主动邀请3名律师参加听证会,最终促成了民事赔偿和刑事和解协议。这是临城县人民检察院应用案件审查律师介入机制处理的首起案件。
5月19日,因宅基地纠纷,王某与本村王某某发生纠纷,王某某夫妇受伤,经鉴定为轻伤。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年逾八旬的被害人王某某与家人及亲属情绪激动,要求追究王某刑事责任。王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认为案件事实不清,多次到有关部门申诉,公安机关对案件的认定也存在不同意见。案件提请逮捕后,临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存在争议、证据存在缺陷、社会隐患较大,决定启动律师介入程序。该院首先从律师专家库随机抽取3名律师,经审查后发出书面邀请函,并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3名律师认为,王某某轻伤是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王某实施故意伤害,并对案件处理提出了刑事和解建议。在完成法定审查程序后,经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日前对王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将此结果告知了3名律师。案件办结后,办案人员邀请侦查人员和3名参会律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见面,共同对处理结果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双方很快达成了民事赔偿和刑事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