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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走私制造贩卖毒品罪律师申请保释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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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 189 023 30345
qq: 169 521 231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底层光大银行)11层1101、1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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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有效申请取保候审
一、申请取保候审的时机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的,在批准逮捕之前申请往往更容易成功。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之后,在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这个问题上,侦查机关接着往往就是呈请批准逮捕。一些介乎于逮捕和不逮捕之间的案子,侦查机关一般倾向于呈请逮捕。一旦逮捕申请被批准,再以不符合逮捕条件为由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的机率就很低了,因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同意取保候审等于变相承认批准逮捕的决定是错误的。所以一旦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比如刑期可能较低,证据可能不足的情形的,一定要尽快申请取保候审。从抓紧时间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这个角度看,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刑事律师介入的时间越早越有利。
二、申请取保候审的事由
第一种、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第二种、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特定事由的,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4)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黄律师 189 023 30345 qq: 169 521 2318
(附近公交站:1.动物园南门站,2,天河立交;3.东峻广场。地铁5号线:动物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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