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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涉嫌受贿罪辩护词范
涉嫌受贿罪辩护词范例 审判长、审判员: 荣御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钟 xx 的委托, 指派我担任钟 xx 涉嫌受贿罪 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钟 xx,听取了钟 xx 的辩解,现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以下辩 护意见,请法庭予以参考。我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钟 xx 受贿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适用法律错误,指控罪名不能成立,钟 xx 无罪。其理由如下: 1、钟 xx 主观上没有索取贿赂的故意。 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说:受贿罪的成立主观上必须有受贿故意。所谓的受贿 故意, 是指明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非法收受钱财的行为是一种 损害职务行为廉洁性的行为,仍故意实施该行为的心理状态。受贿的故意不仅是 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故意, 而且是包括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非法收受财物的 条件,即权钱交易的故意。本案的钟 xx 为 xx 县医药公司办理贷款是正常履行职 务,客观上为他人带来了利益或形成方便,但没有证据显示钟 xx 是为了事后得 到“好处”才这么做的。相反的是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实际上足以证明钟 xx 向医药公司所借的 22000 元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借贷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 见。孔 xx 在 2005 年 1 月 25 日的询问笔录中陈述:为了公司财会好出帐,就用 借款的形式, 但以后会逐步销帐。 从孔 xx 这句话可以看出他似乎愿意行贿钟 xx, 他的行为却表明这句话不真实、不可信。他继续说:2002 年 2、3 月份之后,我 叫本公司的财会人员李 xx、冯 xx、徐 xx 等人都去向钟 xx 要回借款,但钟始终 没有归还借款,冯 xx 去问钟要回借款的次数最多。钟 xx 于 2001 年 12 月 18 日、 25 日向医药公司借款,仅隔 3 个月的时间,医药公司就立即向钟 xx 展开追索借 款行动。这不是正常的借贷关系所表现出的行为吗。 冯 xx 在 2005 年 1 月 26 日的询问笔录中陈述:2001 年 12 月 18 日钟 xx 先 找到孔 xx 经理,孔经理就叫我到经理室,孔对我讲,钟 xx 急着要点钱用,要向 我们公司借款,叫我借 10000 元给钟,我说借款要写借条的,于是,孔 xx 便用 公司信笺写“暂支 xx 药司进货款壹万元正。”的条子交给我,我去银行领款返 后,在公司楼梯口把 10000 元现金交给钟 xx,当时没有叫钟 xx 签字的,是他第 二次借款时,我才叫钟在孔 xx 写的条子背面签上钟 xx 的名字。钟 xx 事后在条 子上签名,充分表明他不但没有受贿的主观故意,还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愿意承担 借款的法律后果。 同时,冯 xx 还在 2007 年 8 月 19 日的录音中说:钟 xx 分两次向医药公司借 款 22000 元,讲是家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