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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关于受贿罪判处缓刑的问题!!!
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送居住地街道居委会、工作单位。 党员送单位党委(党组),会开除党籍、公职。 一定会开除党籍,这种情况没有例外。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受贿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不是过失犯罪,没有例外,肯定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