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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成春、龚象新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
公诉机关安化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喻成春,男,1955年2月23日出生于湖南省安化县,身份证号码:432326195502230952,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原安化县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正科级,住安化县东坪镇吴合村木山组。因涉嫌犯受贿罪,经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0年4月25日由安化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因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经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5月7日,由安化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安化县看守所。
辩护人夏光荣,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龚象新,男,1957年11月14日出生于湖南省安化县,身份证号码:432326195711140056,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原安化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住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270号2单元2楼404号。因涉嫌犯受贿罪,经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0年3月18日由安化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经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4月1日由安化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1年1月12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现在居住地候审。
辩护人龚志良,湖南江之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陈德华,湖南德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田放和,男,1960年4月2日出生于湖南省安化县,身份证号码:432326196004022217,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安化县畜牧水产局畜牧工作站站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住安化县东坪镇畜牧水产局机关大院家属楼。因涉嫌贪污罪,经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0年3月24日由安化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经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4月7日,由安化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8月13日,由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年8月29日,本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居住地候审。
辩护人孟益保,湖南银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爱国,男,1972年8月29日出生于湖南省安化县,身份证号码:43232619720829003X,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安化县畜牧水产局科教股股长,住安化县东坪镇老财委家属楼4楼。因涉嫌贪污罪,经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0年3月20日由安化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因涉嫌受贿罪,经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4月2日由安化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1年1月12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现在居住地候审。
辩护人刘聚才,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以安检刑诉[2010]第1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喻成春、龚象新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指控被告人田放和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指控被告人陈爱国犯贪污罪,于2010年8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于2011年1月12日以被告人喻成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八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八万元;以被告人龚象新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均免于刑事处罚,数罪并罚,决定免予刑事处罚;以被告人田放和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以被告人陈爱国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判决以后,被告人喻成春、田放和提起上诉,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以全案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本院重审。本院重新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8月23日至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重新审理。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宙波、曹海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喻成春及其辩护人夏光荣,被告人龚象新及其辩护人龚志良、陈德华,被告人田放和及其辩护人孟益保,被告人陈爱国及其辩护人刘聚才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被告人喻成春、龚象新受贿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喻成春在担任安化县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7000元(详见附表一)。被告人龚象新在担任安化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500元(详见附表二),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被告人喻成春、龚象新、陈爱国、田放和贪污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喻成春、龚象新、陈爱国、田放和在分别担任安化县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化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化县畜牧水产局科教股股长,安化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和非法占有单位的公共财产。其中被告人喻成春、龚象新、陈爱国共同贪污公款52000元,被告人陈爱国与夏新建共同贪污15480元。其中被告人喻成春个人实得18000元,被告人龚象新个人实得17000元,被告人陈爱国个人实得21480元(详见附表三),被告人田放和共同贪污公款59686元,个人实得23436元(详见附表四)。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喻成春、田放和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龚象新、陈爱国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三、被告人喻成春、龚象新、田放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