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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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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案例

    程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作者:  时间:2013-05-18  浏览量 61  评论 0     

     

    少女无知替人存放毒品开心水

    判非法持有毒品罪伤透父母心

     

    /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    巫丽萍律师

    承办过程:案发当时,程某还是未成年人,所以,法院依法应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经东莞市法律援助处指派,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安排巫丽萍律师跟进案件。经办律师经过会见被告人程某、阅读起诉书及查阅本案案卷材料,确定对被告人程某做罪轻辩护,即对被告人程某犯非法持有罪品罪没有异议,但从被告人程某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免除或者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角度进行辩护。因此,经办律师提出被告人程某是未成年人,初犯、认罪态度好,涉案的毒品未流入社会等辩护意见,法院经查属实,并予以采纳。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程某表示:其生长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自幼读书,初中期间辍学后来到东莞市虎门镇,并结识朋友“二猪”、崔某龙。因年少无知及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程某同意“二猪”将毒品开心水放到其出租房的冰箱内保存。程某在归案后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严重性,表示认罪服法。同时,其本人也因好奇吸食过几次毒品,但未成瘾。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非法持有毒品氯胺酮数量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关于本案的量刑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其他毒品数量大,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到本案,涉案缴获的含有氯胺酮成分的黄色液体和粉末超过1000克,达到非法持有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标准,考虑到被告人程某在犯罪时是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办案心得: 可怜天下父母心,程某的母亲为了看望程某,特意从老家赶来,看到女儿穿着囚衣坐在被告席上,伤心流泪到无法言语。庭后,程某的父母一直悔恨对程某的关心照顾太少,过早让程某踏入社会接触各类形色的人,最后还无知地走上犯罪道路。所幸,程某的父母认为,一切都还来得急,他们希望程某在监狱里好好接受教育,远离她那些乱七八糟的朋友,并最衷心希望她能戒掉毒瘾。

    一个花季少女,正是要演绎其韶华的时候,却因年少无知和法制观念淡薄,要在铁窗中度过她三年六个月的青春年华。本案的发生,无论对谁,都是一种遗憾。所以,经办律师真心地希望天下儿女们多体谅父母的一片苦心,而父母们多给儿女们一点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