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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存在预备、未遂、中止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摘 要:1.为吸食而购买毒品,与卖方约定交易地点后尚未见面,在路途中即被抓获的,因其尚未与卖方进行实际交易,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未遂。 2.接收藏匿有毒品的邮包,到手后被抓获是既遂,邮局工作人员核实收件人身份后,放到柜台上,接收人未及接触邮包时便被公安人员抓获的,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未遂。

【分 类】【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刑法 > 分则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关键词】

【出 处】 《中国审判》2010年 第4期 91-91页 共1页

【收 录】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