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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抢劫罪认定的若干问题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第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或者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夺走其财物的行为。①抢劫罪属于重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较大比重。为更好地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程度地挽救失足未成年人,2006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该解释第七条和第十条是关于抢劫罪的规定。这些规定提高了未成年人抢劫犯罪的定罪尺度,对未成年人抢劫犯罪的认定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本文将结合司法实践,就解释施行后未成年人抢劫罪认定中的具体问题谈些浅见。

一、主体

是特殊主题,即已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是否满十六周岁为界线又有所不同:符合解释第七条规定的条件,未满十六周岁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前者是刚性的,是绝对的,没有裁量的余地;而后者是有弹性的,是相对的,可以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如何进行裁量是一大难题。有几条原则可以遵循:一是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都有特殊原因,未成年人本身的可塑性强,对于主观恶性不大,作案情节一般,有良好帮教条件的,可以不作犯罪处理。二是区别对待原则。这里的区别是指在认定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犯罪时应与未满十六周岁的有所区别。不然对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是一种新的不公。总体上认定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构成犯罪的标准应更高一些。三是综合衡量原则。要从主观动机、恶性大小、行为手段、危害后果、抢劫数额、平时表现及成长环境等方面综合评价,以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二、侵害对象

抢劫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的,既侵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又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由侵害客体所决定,其侵害的对象也是双重的,包括自然人和财物两个方面。未成年人抢劫侵害的对象具有特殊性。首先,受侵害的人必须是其他未成年人,针对成年人的犯罪不适用解释的规定。其次,所劫取的财物必须是未成年人随身所带的财物,包括学习生活用品和少量现金。一般情况下,学习生活用品的范围不难把握,如文具盒、书包、雨伞等都属此类。复读机、电子词典也是学习用品,但如果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犯罪。手机算不算生活用品?目前,职高、技校及大专院校的许多未成年人拥有手机,手机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因此,手机应作为生活用品看待。很多抢劫案件中手机已经成了重要的犯罪对象。由于手机的价格差别巨大,从几十元到数千元不等。因此,同样是抢劫手机,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数额小的则不构成犯罪。

三、数额

解释中规定“数量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数额在未成年人抢劫罪的认定中起重要作用。笔者以为使用“数额不大”的表述更准确一些。因为无论是物品还是钱财最终都要折算成货币来计算。究竟多大的数额才构成犯罪解释中没有进一步明确,这给法官的自由裁量留下了空间,但也给实际操作带来了难题。可能出现相同或相似的案情处理结果不同的问题,造成法律适用上的不统一。在确定未成年人抢劫罪的起点数额时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一是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相差还较大。如有些地方未成年人随身所带的零花钱可能上百元,而有些地方学生带十元钱还是有特定用途的。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时不仅要考虑财物数额的大小,还要考虑钱物的用途等因素。就数额本身而言,也不能搞“一刀切”,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二是其他侵财类犯罪的数额规定。抢劫罪作为侵财类犯罪,在确定其犯罪数额时可以参照其他侵财类犯罪(如盗窃罪)的数额规定。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抢劫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不仅侵害财产权还侵害人身权。因此其构成犯罪的数额要求与一般单一侵财犯罪的要求不是完全等同的,可以低于但不会高于其他侵财类犯罪所规定的数额。与抢劫相比,盗窃属于轻罪,按照“举轻以明重”的入罪原则,只要达到盗窃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标准,就可以推定为抢劫数额较大。但没有达到盗窃罪规定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也可能会构成抢劫罪。比如不少地方规定盗窃的起点数额是1000元,构成抢劫是否一定也要达到1000元?我想不一定,低于1000元也能构成犯罪。至于具体多少才算数额较大,是300元、500元、800元还是其他,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三是年龄因素。十六周岁以上与十六周岁以下应有所区别。实践中,有的未成年人刚满十四周岁,有的则接近十八周岁,在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时,未满十六周岁的数额应适当高于已满十六周岁的。

四、暴力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