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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纪周的死刑执行了吗

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關犯人通常都在當地犯了嚴重罪行。儘管這“嚴重罪行”的定義時常有爭議,但在現時保有死刑的國家中,一般來说,“蓄意殺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個重要理由。

死刑造成的最大問題在於完全無法補救司法造成的錯誤(司法出錯的機率不低)、另外死刑的執行也會殺死重要人證;例如在美國有強暴犯因DNA測試而在21年後平反的例子[1]、澳洲也有在處死後18年發現是冤死的例子[2]、台灣的蘇建和案因為主犯被槍決而無法破案或平反、中国大陆的滕兴善死刑冤案[3]。

早在文明開始之初便有死刑,但至今多數國家,其中包含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家,以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伊斯蘭國家都仍保留死刑。目前绝大多数歐洲國家都廢除了死刑,一方面是基於這些國家的宗教背景,根據《舊約聖經創世紀》,人類多次犯了不可饒恕的罪行,但均獲得上帝特赦,盼望人可以回心轉意,因此人類不可以僭越造物的天父主持生死的權柄,以報答神赐予人类認罪改過的機會;另一方面是基于民主制度、法制建设、人道主义的发展。

被判死刑犯人通稱為「死囚」或「死刑犯」。通常死囚在行刑之前,都會被送往一個特定的牢房作單獨囚禁。一方面,司法機關需要為死刑判決確認,以及為行刑作準備工夫;另一方面,可以讓死囚有一個最後的申訴機會。

依據國際特赦組織的統計及其它資料:

88國、百慕達、中国香港、中国澳門、紐威島、土克斯及開科斯群島沒有死刑。
10國和庫克群島只對於例外的犯罪有死刑,對普通的犯罪沒有死刑。
24國對於一般的犯罪有死刑而10年内沒有處決,或是有做出不處決的國際承諾(如俄羅斯)。
76國(地区,包含臺灣、巴勒斯坦)對於一般的犯罪有死刑。
另据统计:

目前世界上有99个国家仍实行死刑
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
采用枪决的国家有86个
采用绞刑的国家有77个
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正式采用藥物注射死刑
目录 [隐藏]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2 香港
3 澳門
4 中華民國
5 新加坡
6 日本
7 菲律宾
8 美國
9 欧洲
10 執行死刑的方法
11 中國古代的死刑
11.1 執行方式
11.2 執行範圍
12 參看
13 参考文献和注释
14 外部連結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但每年执行死刑的具体数目作为机密从未公开发布或得到官方核实。而各机构发表的的数字相差悬殊,如“意大利反死刑组织”发表报告称,2006年全世界有5628人被处决,其中中国被处决人数达到5000人[4]。但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统计的2006年数据为1010人被执行死刑,1790人被判决死刑[5];2008年则至少有1718個人被以毒針或槍斃的方式執行死刑。[6]。

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很大部分都是缓期两年执行,在缓刑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可改判为无期徒刑。另外,如罪犯是未成年人和审判的罪犯是怀孕期女性,不适用死刑。按照旧刑法,年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的重罪者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新刑法已经将这一条去除了。

在司法过程中,存在很多冤假错案,特别是在所谓的“严打”期间。一些法律学者认为“严打”有悖法制的观念,而且严打中被判死刑的人则通常会因为犯罪时间在严打期间而被剥夺上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采用枪决。它通常由武装警察来负责执行。将其押送到预先设置好的刑场,待罪犯跪在那里后,再对其执行死刑。1997年1月,新修订了《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并于1997年3月28日,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但由于社会观念的影响,采用注射的比例仍不是很高。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10月31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中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將死刑的核准權於2007年1月1日以後收歸最高人民法院來復核[7]。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出,2007年一年中,由於證據不足、程序不當或是量刑過重等原因,最高人民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15%的判決。[8]

另一方面,一直以來都有傳出中國會摘取死刑犯的器官來進行販賣,儘管中國官方一再否認,但英國移植學會及國際特赦組織都曾公開譴責中國摘取犯人器官。據台灣《自由時報》報道,中國近年開始使用一種「死刑車」來執行死刑,《自由時報》指中國司法官員認為死刑車可省下在監獄或法院興建固定刑場的大筆費用,而且死刑車就等於是「流動刑場」,可就近在死囚犯法的社區執刑,有利於宣傳與嚇阻犯罪。不過《自由時報》認為此種死刑車根本就只是方便中國摘取死刑犯的器官來販賣而已,且此種死刑車的概念過去在納粹德國便已經出現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