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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成因、心理和对策的研究

  三、 造成我国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有

  1.经济飞速发展,贫富差距加大,消费层次多元化,经受不住高消费的诱惑。

  当前,绝大多数青少年犯罪系出于非法占有公共或他人财物的犯罪动机,其中相当一部分犯罪人是为了追求享乐、满足膨胀的物欲而实施犯罪行为。游戏机厅甚至很多高消费的洗浴中心、歌厅均向未成年人开放,而这些人的经济收入有限,往往借助盗窃、抢劫等犯罪手段获取财物满足高消费的需求。而且,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经济犯罪中,犯罪主体呈现年轻化的趋势。如 1999 年,年仅 26 岁的邹某利用其担任某国有公司会计的机会,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贪污公款共 100 多万元,邹用赃款购买了一辆 40 余万元的高级轿车,并去新加坡、香港等地周游数次,至案发时赃款所剩无几。王某,年仅 24 岁,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任会计,一年内贪污公款100 多万元,期间,王分别带着其三个女朋友去高级饭店就餐,住酒店,购物,案发时已挥霍完全部赃款。这些年轻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与中老年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后者通常将绝大多数犯罪所得积攒起来,而前者一般将犯罪所得在较短时间内即挥霍殆尽,案发后,很难追缴赃款赃物。这说明青年、中老年犯罪人的犯罪动机、心理特征不同,后者是为了贪图钱财,而前者则是为了满足对消费的需求,贪图享乐、追求奢侈的生活方式。

  2.对高消费场所的管理不完善。

  据 1999 年 12 月的《福州晚报》报道,几个未成年的中学生,竟能在洗浴中心开包房,旁边还有“小姐”相伴。12 月 1 日,一位姓陈的学生家长打电话到长春《城市晚报》编辑部,指责那些在未成年人身上打主意的黑心业主。他讲,日前,他 17 岁的儿子突然夜不归宿,他四处打听、寻找,最后竟然在某洗浴中心的一间包房内见到儿子,当时与他儿子在一起的还有两个伙伴,其中最小的仅 15 岁,在他们身边还有一个只穿“三点”的女孩,该女孩自称是服务员。有些个体商贩大肆非法兴办游戏机室,老板为了赚钱,不择手段招徕中小学生入内,有的游戏室设有包房,包玩、包吃、包睡,游戏内容不乏色情、暴力。无论是经济发达的广州,还是地处偏远的银川,游戏机都泛滥成灾,不少城市到处可见“游戏机一条街”,游戏机室对学校成包围之势。据报道,汉阳发生一起 5 名青少年持刀伤害抢劫致一人重伤案。他们抢到钱后,均用于玩游戏机。武汉市 3 名 14岁的少年在近两个月时间里盗窃作案10 多起,盗得财物价值数万元,均用于玩游戏机的开销。[5]未成年人沉溺于玩电子游戏机如此易于诱发犯罪,以至于游戏机被冠以“电子海洛因”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