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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非法套现 涉嫌【非法经营罪】

律师您好:
我弟弟自己开的门面在xx市场 主营家电 建材 批发 申请的多个 个体营业执照、依法纳税 然后向银行申请多部银行POS机 【其中有一些是用同一个门面申请的银行POS机、在刷卡消费或帮人套现时有些是没有真实物品交易】事发后我弟弟被禹会公安分局经侦大队25号抓住然后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罪 涉案套现消费金额大概一千万左右 具体在查证
我想请问律师 :1.他们对这个涉案金额的认定是按照银行交易记录的算 还是他们查出来的金额算 还是必须有证人指证的金额算呢。 比如:经侦查出来涉案金额是500万 但只有指证人 指证出来300万涉案金额 那是不是只能算这300万的涉案金额来依法定罪。
2、现在法律对这块是怎么认定。
3、假如过段时间定罪是按 现【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吗
4、经侦取证主要证据是什么?
5、怎样可以回避一些小的细节。
6. 我现在可以做些什么对我弟弟有帮助的。
期盼律师您的回答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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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来自:安徽 - 蚌埠 悬赏:50分 咨询时间:2011-03-02 13:56 咨询人:ahsh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