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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如何处理?
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规则》规定: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黄利红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业务部召集人,资深广州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从事刑事辩护广州10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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