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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琐事掐死村妇涉嫌故意杀人罪 称是“开玩笑”

男子因琐事掐死村妇涉嫌故意杀人罪 称是“开玩笑”

2011-10-26 来源:重庆晨报 浏览次数:0

5年前,一筐桃子引发血案,无辜村妇被杀。昨天,市一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命案。

这个凶手有点冷

5年前,熊某路遇卖桃村妇,竟然将其杀死。而他竟在法庭声音平静地告诉法官,是想和这素不相识的村妇开个玩笑。

公诉人围绕案件经过,对熊某进行了详细的发问。熊某回答问题的声音平稳,情绪平静,就像在说一件与自己不相关的事情。“她以为你要抢她,她呼救,你说你又没有想抢她,那你为什么还要勒她颈子?”在听完公诉人一系列的发问后,审判长对被告人的作案动机提出了质疑。

“因为我晓得身上带着毒品。”这一次,熊某只答了半句话。

“那也就是说,你是怕别人过来之后发现你身上带着海洛因,是不是?”审判长进一步追问。

“是。”熊某用一个字承认。

一筐桃子引发血案

公诉人介绍,2005年6月11日中午,被告人熊某在北碚某村附近的山腰处偶遇被害人明某。明某站在路边喝水,身后还背着一个大背篓。

熊某说想看看明某的背篓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并伸手要翻背篓。明某以为熊某抢背篓里的桃子,大声呼救。此时,惊慌的熊某用胳膊勒住明某的脖子,将其拖进了不远处的小树林。到达树林后,熊某发现明某已无呼吸,于是从背篓里扯出一件衣服盖住死者的头部,仓皇逃走。

在死者遗落现场的背篓旁,警方发现了一叠塑料包装袋,并从袋子上提取到一枚清晰的指纹,这正是熊某的指纹。

而这时,熊某已经逃亡。今年4月,公诉机关对落网的熊某提起了公诉。在审讯中,熊某坦言,当天他身上装着三袋海洛因,打算偷偷带给曾经一起劳教的狱友。他跟被害人明某是途中偶遇,原本并不认识。

在法庭上,熊某辩解说:“我跟她开玩笑,但当时她一喊我就怕了,我晓得身上带着毒品,怕遭抓。”

被告称没想过杀人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对该案的定性问题有歧义。


辩护律师认为,熊某不具备杀人意图,只有伤害故意。当时他只是为阻止被害人的呼救,用肘关节卡住她的颈子往树林里拖。因此,最后的死亡结果是熊某没预料到的。

公诉人表示,作为具有辨识控制能力的成年人,熊某理应知道勒压颈部可能致死的常识。就被害人当场死亡的结果看,熊某当时勒压的力度很大,因而确定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立案标准  )没有问题。

最后陈述时,熊某声称自己没想过要杀人,“审判长,其他没得啥子,我就想说我当时真没想过要杀她。希望法院能再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

庭审查明,本案的被告人熊某具有犯罪前科,此前曾因强奸罪(强奸罪立案标准)、抢劫罪(抢劫罪立案标准­­­  )被依法判处过有期徒刑。因此,他此次犯案行为属于刑满释放五年内的再犯,符合重罚的法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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