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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限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期限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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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发生这种事情怎么办
各位律师:
我们因追讨公司欠款,采取如下的措施:让公司老板和第三方公司签定担保书(如下);
担保书:某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及保险一事经与某某协商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一、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及保险如下:(略)
二、员工已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某某公司承诺于劳动仲裁判决书判决付款日期全额按仲裁结果支付员工工资及保险。
三、某某第三方公司作为第三方自愿将某车抵押担保给员工。
四、到劳动仲裁判决书付款日期,如某公司未能按规定支付款项,第三方公司承诺在当日支付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
现在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法院将担保人的款项(满足我们的欠款)划到法院,准备解决问题,现在问题是,担保书和车在一个同事手里,他以某种借口不将担保书和车交出。如果这样,法院会不会把款划回? 事情的结果会怎样? 我们其余的几个同事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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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管辖与管辖权、审判权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如何执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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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适用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程序
判决生效,卷宗移送拖延问题,谢谢!
您好!我是一名原告,民事诉讼经过二审判决两个月前已生效,但是被告在判决规定
的十日期限内未履行责任,我当时立即申请了强制执行并把强制执行申请书交到了一
审法院,但是由于二审法院在判决生效后的两个月内仍未把案件卷宗送达一审法院,
导致一审法院一直不能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
请问法律有对这种情况下卷宗的送达期限作规定吗?二审法院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故意拖延或者其他的违规行为?我能追究二审法院什么责任?我能采取什么措施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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