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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第2页

理会产生较大影响,青少年犯罪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无论出于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让每个失足青少年能认识到其自身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其处罚是为了挽救,迷途知返才是社会的未来。因此,对青少年刑释人员的社会观念有待正确的培养,这就需要有关舆论界、教育界加以适当引导。另一方面,社会上对这些人不应歧视,使青少年既能感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和宽容,又能感到社会对他们的鞭策和压力。

  (二)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综合教育,使更多的青少年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家庭、学校、社会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在所有的预防措施中,家庭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具有其它方面所不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家庭作为整个社会的细胞,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对于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来说,应当重点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善于发现孩子犯罪的早期征兆。青少年犯罪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犯罪征兆是这种变化的外在表现。如果家长能够知晓具体征兆的表现形式,善于早期观察,就在预防犯罪中掌握了主动,为采取针对性的早期教育提供了条件。二是着力提高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现在的孩子特别是城市中,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家庭,孩子既是“小皇帝”,又是典型的弱者群体,极易受到外界的侵害,但家长不可能时时处处都盯着孩子,更不可能一辈子跟在孩子身边,因此,预防孩子犯罪还应当树立和提高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而这需要家长长期有意识的教育和培养。要将家长的保护与培养孩子从小具备自尊、自爱、自强、自卫的能力结合起来,使青少年能够掌握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必要意识、方法和技能。三是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和行为规范。不少家庭,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这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正确行为的培养是极其有害的。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告诉我们,在目前青少年身上多见胆怯、害怕、恐惧、意志薄弱等心理障碍和说谎、偷窃、离家出走、无视法纪,实施破坏行为等行为偏差,这是走向犯罪的前奏,必须引起重视并及早预防。因此,笔者认为家长应当深入分析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帮助孩子消除外界的腐蚀和毒害,为孩子解决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学校教育,应以素质教育为中心,既要抓智育,又要抓德育,决不能放弃和歧视差生。教师和学校要明确教育青少年的责任,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教育,摸准学生的心理脉搏,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寻找学生的感化点,把握时机耐心细致的做好差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帮助学生克服思想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从而引导他们走上正确、健康的人生道路。作为社会,是青少年成长的大环境,应多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来占领青少年的思想文化阵地,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特别要大力禁绝社会上那些黄色音像、淫秽读物等资料的传播,让青少年正面接受更多健康有益的知识,促进青少年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认真抓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

  青少年法制教育需要从小抓起,青少年思想单纯、幼稚,接受新事物快,知识更新快,应尽早开始。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这是预防犯罪教育正规化、规范化并能长期坚持的保证”。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可塑性很强,因而教育的导向作用不可忽略。但法制教育不仅仅只限于知识的教育,还包括方法技能的教育,要教育青少年了解掌握法律,更好地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自己健康成长,这才是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心理、生理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在教育内容上,要重点加强权益保护教育,自我保护教育,防受害教育等;对所有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采用形象生动、具体直观、形式多样的教学手段,充分提高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通过法律教育使广大青少年了解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懂得法律与公民生活的密切联系。逐步培养青少年运用法律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帮助青少年逐步形成适应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须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使之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罗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