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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钱包据为己有 男子犯盗窃罪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谭术才) 在网吧上网时,一名男子发现别人钱包掉落地上,便将钱包踢进电脑主机箱下面隐藏,当失主询问时,谎称没看见。近日,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该男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月10日晚上20时许,胡小建(化名)在汉丰街道一网吧内上网,发现邻座被害人阳某某的钱包掉落在地,随即产生将钱包占为己有的念头。他将钱包悄悄踢进自己电脑主机箱下面隐藏,之后若无其事地继续上网。
大约半小时后,阳某某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便询问旁边的胡小建是否看见。胡小建佯装不知,称没有看见钱包,一脸镇静地上网,阳某某便离开了网吧。次日凌晨1点多,胡小建伺机将隐藏在主机箱下的钱包拿走,里面装有现金2480元、银行卡、身份证等物。
6月,胡小建的盗窃行为被县公安机关掌握,并被实施监视居住。7月中旬,县检察院指控胡小建犯盗窃罪并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小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胡小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和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故法院依法从轻处罚,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