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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逃犯看过一篇法治报道后走进报社自首

案发15个月后,一篇报道让他收起逃亡的脚步:“现在轻松多了 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

昨日,嫌疑人杨剑锋(中)在父亲和妻子的陪同下走进报社,要求向警方投案。佟建国 摄

看着警车远去,妻子泪流满面。

杨剑锋戴上手铐前与父亲紧紧拥抱。

据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报道,昨日上午,武汉一名在逃嫌犯来到楚天都市报要求向警方投案。该逃犯称,此前为一家公司讨债时非法拘禁了一名老总而被网上通缉。之所以找楚天都市报投案,是缘于看过该报一篇关于少年犯浪子回头的报道。

在楚天都市报编辑部,嫌犯面对闻讯赶来的武汉江岸警方,坦然感叹:“早就知道有这一天,现在轻松多了……

投案

委托律师联系记者

“是余记者吗?有一个逃犯明天上午想到你们报社来投案自首……”前日下午,记者突然接到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鲁一新律师的电话,“他看过贵报一篇法治报道后深受触动,感到投案才是唯一出路”。

记者迅速将这一情况通报给江岸警方。

昨日上午11时,身着黄绿相间T恤衫的嫌犯杨剑锋在父亲、妻子以及律师的陪同下,驱车赶往报社。坐在轿车后排的他双手交叉有些紧张,在家人的安抚下逐渐冷静。

20分钟后,杨剑锋等到达楚天都市报编辑部。他神情凝重,落座后喝了一口水,便开始向记者讲述案发及逃亡经历。

案发

涉嫌非法拘禁企业老总

杨剑锋现年31岁,武汉人,初中未毕业便辍学,此后靠打零工生活。

他告诉记者,2008年4月看到一则招聘催收员的广告,遂应聘至武汉海川担保公司江岸分公司上班。老板承诺有社保等“三金”,试用期月薪800元,转正后月薪1000元。

起初杨剑锋感觉这份工作很轻松,每天除了玩就是看报纸。但这样的日子显然不会持续长久。

2009年1月的一天,老板派杨剑锋等5人向一家企业老总追债。他们随后将该老总带至硚口崇仁路附近一大厦看管。当晚,他们又在解放公园路艳阳天酒店开房,继续关押该老总。期间,老板曾派另外3人替代上述5人。次日,一行人将该老总转押至大智公寓。

杨剑锋说,他在这家公司干了七八个月,后因公司没有兑现“三金”而辞职。此后,他干过半年挑土的哥,案发前则在一家物流公司当货车司机,跑长途运输。

逃亡

有家难回常到网吧过夜

文化水平不高的杨剑锋隐隐地觉得,那次特殊的讨债经历可能涉嫌犯罪,但还是心存侥幸地认为,只要受害人不报案就没事。

今年4月13日,杨剑锋突然接到家人的电话,声称有民警上门查案,并留下联系方式希望他回复。杨剑锋说,他给民警电话回复说自己在湖南跑货运。出于恐慌,他匆匆挂断了电话,并将手机卡丢弃。

坐卧不安的杨剑锋随后跑到了咸宁,呆了个把星期后又潜回武汉。他有家不敢回,经常在网吧过夜。

正忐忑不安时,杨剑锋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老杨在电话中语重心长劝其投案自首,杨剑锋顾虑重重。

悔悟

报道促使浪子投案

就在杨剑锋心里七上八下时,今年4月29日出版的《楚天都市报》刊发了一篇报道《昨日一起劫案庭审,武汉法院首次允许受害人出庭求情——“请给他机会,回头做人”》。新闻记录的是一名17岁少年在中山公园附近持刀抢劫一名女护士皮包后,翻看所劫手机发现受害人一家三口和睦相处的温馨视频,该少年深受震撼,决定归还所劫财物,取得谅解。之后受害人出庭向法官求情,少年犯终获缓刑。“17岁的少年都敢投案自首,何况我都30岁了,对自己的行为更要勇于担责……”杨剑锋说。

下定投案自首的决心后,杨剑锋仍对面临的法律后果感到迷惘。5月12日晚9时,杨剑锋在父亲陪同下首次走进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接待他们的就是律师鲁一新。

鲁一新告诉他们,自首必须符合两个构成要件:1、主动投案。2、如实供述。自首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甚至可免于刑事处罚。“自己做错了事,要勇于承担责任,逃避不是个事……”律师一席话,慢慢打消了杨剑锋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