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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因涉嫌诈骗罪被拘留已经35天,律师申请见面

犯罪嫌疑人因工业用地拆迁伪造纳税证明,套取国家补偿款120万元,现被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一共伪造了3张假税票,每张税票的纳税金额是1000元,政府根据税票补偿了120万元的企业经营补偿款,就这一点案情,没有其他的案情了。疑犯因诈骗罪被拘留已经35天,律师申请见面只让第21天见了一次面,并且不让了解案情,这合理吗?为什么过了21天之后才让律师进去会见当事人?会见时有警察在旁边监督,明确要求不准谈及案情,这说明了什么?律师见到当事人之后过多久才可以再次会见当事人?35天了还不放人,是不是就可以认定已经被检察院批捕了?如果被检察院批捕之后,那律师是不是就可以随时申请见面了?律师申请之后要过多久才能得到允许见面的回复?被批捕之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材料是交到哪里哪个部门?是不是还要交纳保证金?如果要判刑的话,这个数额大概要判多少年?有没有缓刑的机会?问题比较多,因为出事之后家人发现真的什么法律知识都不懂,非常着急,乱投医,导致已经被夸口捞人的骗子骗走几万元。希望专业人士能认真的逐条回答,如果能回答其中几项的,也非常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