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辩护律师 >

江西石城县检察院多举措保障辩护律师各项诉讼

  正义网赣州11月4日电(通讯员 陈根深)为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近日,江西省石城县检察院创新机制,保障辩护律师的各项诉讼权利,成效明显。

  该院建立了诉前会议制度,规定审查起诉案件中凡是有辩护律师的,在案件起诉前必须召集辩护律师召开座谈会,与辩护律师就案件情况充分交换控辩意见。

  同时,对于辩护律师向控申部门提出控告或申诉的,该院公诉部门与控申部门充分交换控告意见,查改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委托辩护人或者没有委托辩护人,但符合申请条件的,及时向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或者法律援助机构转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律师。

  此外,该院设置了接待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专门场所,安排案件管理部门干警专人接待。在接到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预约后,及时安排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对于辩护律师提出调取、收集证据、变更强制措施等申请的,给予书面答复并及时予以落实。对于发现辩护律师存在可能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行为,履行监督职能,将该情况及时通知辩护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司法行政机关。

  据悉,该院自采用上述措施保障辩护律师的各项诉讼权利后,全体干警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的氛围更加浓厚,也提高了干警办理公诉案件的水平和能力。受到了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赞誉,同时也获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律师、有关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