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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强拆房屋者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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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强拆房屋者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009-10-20 10:12:17)

标签: 法律 正当防卫 华厦公司 故意伤害罪 张剑 本溪市 杂谈 分类: 一塌糊涂

  张剑的母亲白艳娇称开发商拆迁她家的房子后,盖起了别墅。  

  辽宁省本溪市,有房地产公司打出带有“特权阶层”字样的广告。  

  出狱后的张剑回到家里,一年多没见面的孩子跟他已经有些生疏。

  中国青年报10月19日报道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4日的一纸判决,让张剑走出了他已待了400多天的本溪市看守所,重获人身自由。

  10天的上诉期风平浪静,公诉机关和被告人所在方都保持了沉默。备受舆论关注的张剑杀人案件,就此“妥善”落幕。10月8日上午,张剑和母亲白艳娇赶到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向为他们代理此案的律师当面道谢。

  在一群不速之客多次强行拆迁的背景下,当自己遭到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入室殴打,家人也受到威胁时,张剑拔出了水果刀……

  在部分法律界人士看来,张剑杀人犯罪但未抵命,是我国新时期拆迁纠纷中出现的首例判决。该案向社会释放出积极信号,可成为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私权的典型案例。

  但住宅防卫权是否无限,在法律界仍存在争议。

  人在家里坐,祸从天上来

  张剑冲出家门,一口气跑进了平顶山的林子里。他当时还不知道自己是否杀死了人,他无法判断他的刀刺在了行凶者的哪个部位。他只记得那张面孔和他的年龄相仿。当时是2008年5月14日上午8时左右。张剑离开之后,家里的房子便被夷为平地。

  一大早在家里好端端地坐着,生性文弱的张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会惹来这场无妄之灾。迎接他的,是一个月提心吊胆、东躲西藏的日子。

  张剑是本溪市明山区东兴街道办事处长青社区22组居民,28岁,失业。他所在的社区,是本溪城区最后一片大型棚户区。2005年4月,本溪市政 府下发通知,把长青社区列为该市采煤沉陷区治理择址建设用地,要求居民限时腾空房屋。这片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商业开发的模式进行:本溪市华厦房地产开发公 司(以下简称“华厦公司”)获取了长青社区所在大片土地的开发权,盖起了名为“山水人家”的豪华别墅群。

  包括张剑家在内的15户长青社区居民成了“钉子户”。他们认为在自己世代生活的土地上盖起的是天价别墅,并非公共事业,要求得到一笔合理补偿。

  谈不拢,可以通过合法程序强制拆迁,但华厦公司走的不是这条路。

  2007年至2008年,华厦公司员工多次带人找这些“钉子户”的麻烦。尽管本溪市政府拆迁办2006年就明令禁止其非法拆迁,但华厦公司的员工并没有对“钉子户”们收手,他们依然打人、砸东西、强行扒房。张剑那一刀,就发生在家人被一群不速之客围攻的情形之下。

  儿子拿刀捅人逃跑后,白艳娇打听得知,被刺中小腹的拆迁人员叫赵君,受雇于华厦公司。半个月后,她在辽阳找到了儿子,并带去赵君已经死在医院的消息。

  2008年6月16日,在律师和母亲的陪同下,张剑到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派出所投案自首。

  “补充侦查”用了4个月

  2009年3月9日,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对张剑提起公诉。

  起诉书称:“2008年5月14日9时许,被告人张剑在本溪市明山区天门路长青社区的家中,与前来解决动迁事宜的本溪市华夏(原文如此,应为 “华厦”——记者注)集团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继而厮打。在厮打中,张剑拿起炕席下的尖刀朝工作人员(被害人,男,28岁)胸部、腹部连刺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