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取保候审 >

检察院取保候审条件


什么是被告自行辩护,与律师辩护有何不同?

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计算

一、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计算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

检察院取保候审条件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特殊情况最长37天。从性质上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法律上只是涉嫌犯罪,所有公民未经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因此在这一阶段,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或朋友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侦查,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出发,律师越早介入对其越有利。

检察院取保候审条件公安机关侦查的原则,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原则有哪些?

公安机关侦查的原则是什么,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原则有哪些?请看下文。侦查工作的原则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它是一系列的基本行为准则,侦查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予以遵守。

(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犯罪分子作案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总是想方设法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还可能继续危害社会。

...详细

检察院取保候审条件什么是公安机关、检察院侦查,侦查程序包含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公安机关、检察院侦查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侦查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的、独立的诉讼阶段,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公诉案件只有经过侦查,才能决定是否进行起诉和审判。因此,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

侦查的目的是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也是一种调查,但它既不同于行政调查和一般的社会调查,也不同于其他诉讼调查,如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的调查等。

...详细

更多关于 检察院取保候审条件 的内容,请查看:强制措施 频道

检察院取保候审程序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接受控告、举报是刑事案件立案材料的来源线索,但控告人、举报人必须忠于事实和法律。不得诬告和错告,如果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这种诬告的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而错告只是行为人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不追究法律责任。

检察院取保候审程序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拘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现行犯是指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即时发现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从以上可以看出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有着严格的界限和标准,不能随意变更和超越。

...详细

检察院取保候审程序“双规”交代能否认为自首,“双规”被认为自首的情形

一、“双规”交代能否认为自首而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 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