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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凡嘉鱼县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职工,1961年及以前出生的男性、1971年及以前出生的女性,持个人身份证、2014年灵活就业证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劳动部门办理的招工录用表,于今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在户口所在地镇、社区人社服务窗口申请登记,办理相关手续。经由镇、社区初审,县人社局审核公示合格后,将补贴金额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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