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死刑 >

呼和浩特两起命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5月7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将故意杀人犯聂永赞、抢劫犯梁瑞瑞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02

罪犯聂永赞被判处死刑

索要工程款遭拒 一男子两杀两人泄愤

2010年6月23日17时许,犯罪聂永赞以上海海霸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海霸公司)欠其工程款为由,来到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光华东街金玉龙宾馆8楼815房间的海霸公司找被害人郝某某要钱,遭到郝某某拒绝。聂永赞便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念头。随后,聂永赞到金玉龙宾馆附近的五金商店购买了一把尖刀。18时许,聂永赞携带藏有尖刀的白色帆布工具袋又来到了815房间向郝某某要钱,同时将房门反锁。当再次遭到郝某某拒绝后,聂永赞便持刀捅刺郝某某。受伤的郝某某奋力从该房间跑出,跑到7楼楼道内摔倒。罪犯聂永赞随后又追至7楼,对郝某某连续捅刺数刀,致其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此时,被害人、该公司副总李某某赶到后准备制止,聂永赞又捅刺李某某一刀。李某某受伤后被同事乘坐电梯扶至宾馆1楼门口等待救助。被告人聂永赞又追至1楼,在持刀将李某某周围的人吓跑后,对李某某连捅数刀,并在李某某脖子上割了1刀,致其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聂永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2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性质恶劣,手段极为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永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