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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收集的方法
什么是被告自行辩护,与律师辩护有何不同?
什么叫法定诉讼代理人?
刑事司法实践中,什么叫法定诉讼代理人,谁有资格担任诉讼代理人?请看下文解析。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
刑事证据收集的方法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当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首先人身失去了自由,虽然他可能犯了罪,但是面对着强大的国家司法机关,犯罪嫌疑人毕竟是弱者,合法权益也需要法律维护。而法律在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都赋予律师了一些权利,律师能够行之有效的为被告人争取到无罪或轻判。
刑事证据收集的方法什么叫法定诉讼代理人,谁有资格担任诉讼代理人?
刑事司法实践中,什么叫法定诉讼代理人,谁有资格担任诉讼代理人?请看下文解析。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具有如下特征:(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不存在当事人委托授权的问题;(2)代理的对象仅限于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这类当事人的特点是由于生理上或精神上的原因,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不能亲自进行诉讼行为,为了给他们提供法律上的救济和帮助,故设立此制度,对于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而言,他可以依自己的意志亲自参加诉讼或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而无需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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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收集的方法什么叫缓刑,适用缓刑的条件,缓刑如何执行?
一、什么叫缓刑、缓刑条件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第二是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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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接受控告、举报是刑事案件立案材料的来源线索,但控告人、举报人必须忠于事实和法律。不得诬告和错告,如果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这种诬告的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而错告只是行为人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不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刑事辩护律师怎样委托辩护律师,嫌疑人被采取措施后如何聘请律师?
实践中,怎样委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后如何聘请律师呢? 请看下文分析。您首先要找一个合适的律师,律师也是分专业的,您最好是找擅长打刑事官司的律师,虽然任何律师都可以办理,但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由于对刑事诉讼的熟悉以及对刑事方面相关法律规定比较了解,对于案件的处理会更游刃有余。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后,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要聘请的律师协商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阶段和二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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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有哪些,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一、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与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不同,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在不同阶段的权利也不完全一样。(一)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1. 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自诉案件中有权随时接受委托。2. 阅卷权。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